一是制定评价计划,注重“力量整合”。研究制定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计划,规范评价工作流程,完善评价指标库,指导预算部门开展自评工作,组织实施重点项目和资金绩效评价。采取“自评”与“他评”相结合,指导部门规范开展项目绩效自评,同时集中时间、人力进行重点项目评价,由支出科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四个评价小组,集中三个月时间进行绩效评价和财务检查工作,促进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,更具有指导意义。
二是突出评价重点,注重“质量提升”。评价项目以上年度为基准,并适当向前延伸一到三年,2012年起每年选择6-8个项目由财政部门实施重点评价。注重质量提升,围绕政策资金的预期目标,关键问题,综合考虑项目实施、管理水平,确立评价核心指标。做好项目成本总额、单位成本、成本结构等信息的收集,提炼出好的经验和做法,同时找准在政策设计、制度安排、管理实施等环节影响项目实施的关键因素。
三是及时反馈结果,注重“综合运用”。及时向预算反馈评价结果,并跟踪落实整改。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向党委、政府报告,为决策提供依据。加强评价结果应用,通过使用率、满意度等关键指标,分析政策预期目标实现程度,为政策精准发力提供实践依据;通过综合运用获得的成本信息,为编细编实项目支出预算、制定相关支出标准等,提供数据支持;甄别影响管理有效性的关键因素,完善机制制度,堵塞漏洞,提升管理水平,努力使之成为动态管理政策、科学安排预算、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。
重庆三管齐下推进财政绩效评价